全处各中心、机关各部门:
1月8日接资产处通知,我处1月7日汇总上报的《石河子大学领导干部住房建设情况自查表》有漏报、少报情况,急需完善,重新上报。经处领导研究、部署,现将开展此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清理整改范围
(一)自查清理人员对象范围界定
石河子大学组织部正式任命的副科级(含本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自查清理房屋来源界定
凡由领导干部以本人名义为主向石河子大学申请,学校(含直附属单位)根据领导干部本人身份和职务、职级,按照石河子大学住房分配方法和程序,直接分配给领导干部本人享有居住资格的集资房,皆在本次统计、自查和清理整改范围之内。
非与领导干部本人的身份、职务、职级有关,或非因本人名义为主申请获得,或通过市场经济等价交换的商业方式取得的校内集资房者,不在本次统计范围之内。
只要符合上述两项条件者,不论具体入住集资房的时间和其建设、立项时间,皆须按照学校2018年12月26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对领导干部住房建设情况进行自查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后勤管理处2018年12月27日公布的《后勤管理处关于开展“对领导干部住房建设情况进行自查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两份文件要求,如实填报相应住房情况信息。
二、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2019年1月10日下午18:00前;
2、报送形式:电子版和打印件(由分管处领导签字后加盖本部门公章);
3、报送接收人:计划监督科 王 军
联系电话:205 8912;QQ:2788567072
若未按期、按要求填报有关专项表单,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石河子大学后勤管理处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