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处各科办、中心:
我处于9月6日下午接到校资产管理处关于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的最新要求,现转发、通知如下:
1.资产清查报表交表日期为2016年9月8日前。各科办、中心报送到我处计划监督科的截止时间为9月7日下午18:00前。
2.报表打印采用A3纸张打印(该表由计划监督科分发给各科办、中心填写,并上报填写完毕的该表格)。
3.每张清查表中有填表说明,表中红颜色字段为必填字段,表中其他字段不要填写或改动。
4.“盘点字段”中有公式,不用填写,如果为盘盈或盘亏,需要同时上报盘盈盘亏说明材料。
5.上报的纸质报表及盘盈盘亏说明材料需要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且加盖单位公章。各科办、中心向处计划监督科报送时,需要有分管处领导签字并加盖各自部门公章。
6、填报过程当中若有疑问,可来电、来访询问计划监督科王军老师,也可直接咨询资产处负责此项业务的宋光辉同志,联系电话:2057316。
望高度重视,部门负责人亲自主抓此项业务,按时、按要求完成。
后勤管理处计划监督科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