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处各科室、中心:
根据石大校发【2016】109号文件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处领导研究议定,现将我处开展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的计划安排通知如下,望高度重视,遵照执行。
1、自查填表阶段为自今日起到9月2日;
2、资产清查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
3、资产清查工具:以国资登记数据对比实际管辖、使用的资产(凡需要国资管理系统中有关数据者,可直接联系我处二级资产管理员王军),统计结果暂时填写在资产处于2015年资产清查工作中下发的表单;
4、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规定的资产清查负责人,须高度重视,亲自处理、参与本业务,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成立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小组,配备必要、合理的人员专门开展清查、登记、报送工作。
5、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要求须严格遵照石大校发【2016】109号文件中规定执行。
6、资产清查的后续工作,待校资产处下达具体要求后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