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0日下午16:00,后勤管理处根据招标公告所公布的规定,在石河子大学北区后勤管理处三楼会议室(314室),组织召开石河子大学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大宗食材采购竞争性谈判。
本次招采,共有14家符合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企业报名登记;实有石河子市向阳批发商行、乌鲁木齐顺和阳光商贸有限公司、新疆原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香云调味店、石河子玉龙商行、沙依巴克区西街桂桂蔬菜经销部、乌市沙区洪氏副食调料店、乌市北园春小杨商行、乌市新湘王食品有限公司、石河子市马广峰商行、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报名登记企业,现场参加投标。
竞争性谈判专家小组组成符合规定。
经专家评审,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废标处理;新疆原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因样品携带缺失严重,且投标书正本中缺失有效报价,做废标处理;乌市北园春小杨商行、石河子市马广峰商行、石河子香云调味店、乌市新湘王食品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因其携带样品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关于标的质量标准的要求,做废标处理。
根据本招采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竞争性谈判专家小组推荐石河子市向阳批发商行与乌鲁木齐顺和阳光商贸有限公司为中标候选人,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中标候选人 | 中标价 | 法人代表 | 联系方式 |
石河子市 向阳批发商行 | 2658302.25元 | 韩月霞 | 18909931818 |
乌鲁木齐顺和阳光 商贸有限公司 | 3002584.70元 | 李明君 | 18099696699 |
本公示为期三天。若有异议,可向石河子大学纪委监察处提出,受理电话:0993—2058019。
二Ο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