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处关于开展公务用房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
全处各科办、中心:
学校遵照兵团工作部署,定于2015年12月对全校用房情况进行核查统计。据此要求,结合我处实际情况,现将后勤管理处开展公务用房核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包括各部门行政办公用房(处,科室、中心领导及各常设办公室)、会议室、教研室、教室、资料室、值班室、库房、地下室、活动室、录制室、机房、浴室等的面积(指使用面积)与门牌号等相关信息(详见附表)。
二、具体开展测算与填报业务的要求与标准:
1、填写名称时要使用校编委批准的正式名称。
2、各类用房的使用面积需各部门自行组织测量与计算,力求准确无误。
3、门牌号损坏或丢失的房屋及时补挂,但不能更改门牌号;若确无门牌号,须以已使用的通用称谓填报。
4、附表备注栏内要明确注明每个房屋的使用名称全称+责任人(如院长办公室何﹡﹡;工程技能训练室王﹡﹡;数学系高等数学教研室刘﹡﹡)。
5、改变房屋用途的需要到资产管理处备案。
6、按照资产处公布的《石河子大学用房明细使用统计表》的格式进行填写(此表在学校主页的“协同办公”系统中;计划监督科已将其公布在后勤管理处主页的“下载专区”和“石大后勤工作群”中)。
三、总体的工作要求
1、望各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亲自主抓此项业务,并安排专人按要求认真开展测、算业务并准确填写;
2、报送形式:打印件(需主管处领导签字盖章)与电子版(文件名一律用本部门名称标注);
3、报送时限:2015年12月18日18:00前;
4、接收人:计划监督科 王福忠。
特此通知。
附件石河子大学用房明细统计表.xlsx (请点击下载)
后勤管理处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