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7日下午,后勤管理处组织召开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2015年饮食中心食品添固定加剂供应商的招采。竞争性谈判专家小组由校纪委监察处授权,后勤管理处抽取,共五人组成,符合规定。
本次招采,共有新疆原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市互惠食品添加剂商行、石河子市向阳批发商行、石河子小韩商行、乌鲁木齐顺和阳光商贸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区鑫慧汇食品添加剂经销部、石河子长锋商贸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报名登记,现场参加投标企业为新疆原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慧汇食品添加剂经销部、石河子市向阳批发商行和石河子小韩商行。在竞争性谈判正式开始后,由于乌鲁木齐市沙区鑫慧汇食品添加剂经销部,未能按照《招标公告》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制作并递交《竞争性谈判相应文件》,且未携带投标样品,故不予接受其参与本次谈判。
根据本招采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与中标规则,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序号 | 中标候选人 | 中标价 | 法人代表 | 联系方式 |
1 | 石河子市向阳批发商行 | 126180元 | 韩月霞 | 18909931818 |
2 | 石河子小韩商行 | 127816元 | 韩宗亮 | 18909932876 |
本公示为期三天。若有异议,可向石河子大学纪委监察处提出,受理电话:0993—2058019。
二Ο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