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8日上午11:00,后勤管理处根据先前发布的招标公告,组织召开了石河子大学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食用油集中采购竞争性谈判。共有新疆新赛宏伟投资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海阳霞油脂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中粮天海粮油(沙湾)有限公司、石河子汇昌油脂有限公司、新疆粮油集团和石河子康隆油脂公司等六家符合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企业参加投标。
竞争性谈判专家小组由校纪委监察处与后勤管理处共同抽取,共由五人组成,符合规定。校纪委监察处派员到场全程监督。
在评标阶段,新疆粮油集团没有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携带样品,作废标处理。石河子康隆油脂公司投标报价的油品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国家标准,且携带样品不符合招标要求,作废标处理。
根据标书确定的评标原则,现将中标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中标企业名称 | 中标油品 | 中标价 | 单位 |
1 | 石河子汇昌油脂有限公司 | 棉色拉二级 | 99元 | 20升 |
本公示为期三天。若有异议,可向石河子大学纪委监察处提出,受理电话:0993—2058019。
二Ο一五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