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7日下午16:30,后勤管理处根据先前发布的招标公告,组织召开了石河子大学2015年4月至10月大宗冻货(鸡产品)集中采购竞争性谈判。共有乌鲁木齐市鑫联旺商贸有限公司、新疆帕戈郎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石河子市海港水产店和华凌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符合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企业现场参加投标。
竞争性谈判专家小组由校纪委监察处与后勤管理处共同抽取,共由五人组成,符合规定。校纪委监察处派员到场全程监督。
在评标阶段,华凌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携带样品,作废标处理。
竞争性谈判专家组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评标规则,推荐得分排名第一的石河子市海港水产店为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中标企业名称 | 品名 | 中标价 | 规格 |
1 | 石河子市海港水产店 | 鸡大胸 | 117元 | 10KG |
鸡边腿 | 90元 | 10KG | ||
鸡小腿 | 168元 | 10KG |
本公示为期三天。若有异议,可向石河子大学纪委监察处提出,受理电话:0993—2058019。
二Ο一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