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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后勤管理处计划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者:后勤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8-04-13 浏览次数:467

处各科室、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我处计划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实现人员信息的动态化管理,规范业务流程与统一工作标准,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告如下:

一、基本管理工具

(一)管理工具介绍

我处对聘用员工的人事管理工作,主要应用到两个数据表,一是《石河子大学后勤管理处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表》,此为汇总表,各部门只填写一张,反映各部门聘用人员总体信息;二是《石河子大学聘用员工登记表》,须按聘用人员数量逐一对应填写,反映具体人员信息。

(二)填写说明

1、《石河子大学后勤管理处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表》中的“隶属单位”是指该聘用员工归属何家劳务派遣公司或具体由哪个中心实体管理,此项须明确填写单位名称;

2、《基本情况表》中的“出生日期”和“聘用时间”两项的单元格式须统一用“数字”类中的“日期”型,例如:1976-05-24

3、《基本情况表》中的“身份证号”单元格式须统一选用“数字”类中的“文本”;

4、《基本情况表》中的“是否取得上岗证”和“是否办理暂住证”栏中,请根据情况只填写“是”或“否”;

5、若为聘用员工缴纳社保统筹的是劳务派遣公司,请在表中“社保”一栏中标明公司名称;若是由用工的中心自行为聘用员工缴纳的,直接填写中心名称即可;

6、若聘用员工与我校在岗在编的正式职工有亲属关系,须在《基本情况表》中最后一栏的“备注”中予以明确说明。

(三)工作要求

1、交表时间:两种表格(请登录“石河子大学后勤管理处主页”,在“下载专栏”中自行下载;不通校园网的单位可直接到计划监督科拷取表格的电子档)须于126上午12,填写完毕报送至计划监督科;

2、完工形式:《石河子大学后勤管理处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表》只须提供电子版(EXCEL形式);《石河子大学聘用员工登记表》上报打印件(A4)和电子版(WORD文档)。

3、交表同时各用工单位须提交聘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将其《上岗证》、《健康证》、《暂住证》、《专业技术证书》留存于原单位,以便于检查。

二、基本制度与工作流程

(一)全处凡有聘用人员的部门,须明确一名部门领导主管此事,并固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专、兼职业务人员,具体从事相关工作(名单请于126报送计划监督科);

(二)今后各单位凡有新进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告知并帮助其填写《石河子大学聘用员工登记表》,在当月将打印件和电子版报送到计划监督科备案;

(三)各单位若有聘用人员变动,须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并及时告知计划监督科,该人员变动信息须在当月报送至计划监督科。

二Ο一Ο年十一月二十五日